上海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辦理資料
| 更新時間 2024-11-21 08:59: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品牌 申與城 條件 三名人員、兩部視頻業績、地址材料 時間 兩周 聯系電話 13072153109 聯系手機 13072153109 聯系人 鄧老師 立即詢價 |
上海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辦理資料
上海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辦理資料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經2004年6月15日局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應當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即指從事微電影、專題、專欄、綜藝、動畫片、廣播劇、電視劇等廣播電視節目的制作和節目版權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動的行為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行政許可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社會組織、企事業機構(不含在境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其中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3.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行政許可材料:
1.書面申請,并填寫《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章程;
3.開展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業務可行性報告;
4. 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不少于三名)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簡歷、業績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證明等材料。
5.注冊資金或驗資證明;
6.辦公場地證明;
7.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準件。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經2004年6月15日局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局 長 徐光春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第六條
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產業發展規劃、布局和結構,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其中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三)在申請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在京的中央單位及其直屬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報廣電總局審批;其他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向所在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逐級審核后,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
審批機關應在收到齊備的申請材料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對符合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應為申請機構核發《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對不批準的,應向申請機構書面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 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應在做出批準或不批準決定之日起的1周內,將審批情況報廣電總局備案。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由廣電總局統一印制。有效期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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